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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作者: 來源: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更新于:2019年08月21日 04時 閱讀:0
甘肅省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
職稱評價條件標準(試行)(下)
第五章 工程師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三十四條 專業能力。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相關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的標準、規范、規程,了解本專業的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 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法規和政策;有較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業績較顯著,取得一定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中取得較好效果。
第三十五條 技術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有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三)是本單位技術骨干,能較好完成有一定難度的專業技術工作,能組織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完成業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專以上畢業,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
(二)中專畢業,任助理工程師滿5年。
第三十七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的3個考核年度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年度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三十八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每年的學習任務。
第三十九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四十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本專業領域設計、制作。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四十一條 須達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 獲市廳級以上表彰1次,或獲 (縣、區、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前6名)1次。
2.參與完成省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通過驗收結題;或完成(前6名)省級項目子課題1項,通過驗收結題;或完成(前6名)市廳級本專業重點科研項目1項,通過驗收結題。
3.作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市場監管部門頒布實施的地方標準1項。
4.參與完成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工法1項。
5獲國家發明專利、或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項;或獲(前4名)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項。
6.獲得本專業全省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1次。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2項:
1.參與完成省級項目子課題1項,或市廳級本專業重點科研項目1項,通過驗收結題。
2.獲得與本人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項。
3.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市州優質工程獎(如白塔獎、麥積獎等)1項。
4.作為主要設計人,參與并完成1項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的設計。作為項目經理、安全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作為主要參與人,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管理的全過程,并以本人為主編制了主要技術管理文件。
5.完成能夠體現本人主要工作業績的技術工作報告1份,在省級學術刊物上全文發表本專業論文 1篇可代替技術工作報告。
6.獲得年度考核2次以上優秀。
7.參加精準扶貧獲鄉鎮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
以上業績條件1-4項每達到1次就計算為達到1項條件標準。其它計算夠1項后,超過部分不得累計計算。
第三節 破格晉升條件標準
第四十二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雖不具備規定學歷、達不到任低一級職稱年限(規定了專業總年限的包括專業總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學術成果突出,是單位公認的業務骨干,可單破、雙破、多破。破格申報人員首先要符合本條件標準第四十二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一項再增加第四十二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論文、著作、榮譽稱號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申報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品德、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必須同時具備。業績條件標準如無特殊說明,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
第四十四條 本條件標準中的“國家級”指以黨中央、國務院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全國性”指國家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省級”指省委、省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本條件標準將“市州級”和“廳級”簡稱“市廳級”?!笆兄菁墶敝甘兄菸?、市州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廳級”省直廳局面向全省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
第四十五條 為增強專業技術人才成就感、獲得感,適當區別省級和部級,獲省級獎勵按“全省知名”對待,獲部委以上獎勵按“全國知名”對待。對國家有關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開展的表彰獎勵、科技獎勵、項目等,按適當高于省級低于國家級對待,即按“全國性”對待。比如,獲省級科技獎一等獎(第3、4 名)1 次,可破格申報正高職稱,獲國家部委的全國性科技獎勵放寬至第5名。
第四十六條 本條件標準的“參考其它業績”,主要看是否有其它比較突出的業績做支撐;“幫扶基層經歷”指參加工作以來有1年以上縣以下基層工作經歷即可。2016年底前和2017年后的科技獎項、榮譽稱號、項目課題、標準規范、定額內人員、集體成果使用等認定,按《關于當前深化職稱改革工作中幾個具體事項的通知》(甘職改辦〔2018〕24號)執行;各類競賽、技能比武、比賽等以各級行政部門或各級行政部門委托相關部門組織的競賽、比賽為準?!耙陨稀薄耙韵隆本炯墑e。
第四十七條 同一成果(項目、著作、教材)既通過鑒定又獲獎,或同時獲幾個級別的獎勵,只能按最高級別計算1次,不重復計算。
同一論文、同一先進稱號也不得重復計算,同年度同一先進稱號按最高級別認定。
未明確個人地位、作用的集體成果獎,不能作為個人獲獎使用。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前言或后記中未說明本人撰寫章節、內容或字數的,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各類鑒定驗收、批復均以文件為據,證明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全國性、省級項目的子項目、分項目,按市廳級項目對待;海外項目按市廳級項目對待。
第四十八條 國家級論文已由權威期刊調整為核心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該期刊是否為核心期刊為準。過去已經在我省權威期刊目錄范圍期刊發表的論文,可按核心期刊對待。核心期刊和省級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專輯、內部期刊、論文集等。
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1區和2區(根據中科院JCR期刊分區(大類))的SCI論文的,或發表在SSCI、A&HCI、《中國社會科學》《求是》等期刊,或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的,對論文篇數不作要求。
獲省級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定額內人員,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論文,獲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的定額內人員,可代替1篇省級論文。獲1項發明專利(前2名)授權的,可代替1篇省級論文要求。
省級論文以查詢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公布的期刊結果為準。沒有紙質期刊為依托的電子期刊暫不予認可。
第四十九條 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技能人才,繼續按我省聘用制專業技術干部職稱政策申報評審職稱。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參加職稱評定時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符合條件可分別申報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稱。獲省級以上獎項的高技能人才,原則上可申報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
第五十條 本標準條件有關術語或概念的解釋:
(一)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主要對任現職期間專業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設計、科研、施工、科技管理等技術工作、參與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內容。
(二)等級標準,勘察設計及科技管理行業按照《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施工行業按照《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建市〔2007〕171號)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條件標準未涉及的相關事項按《關于按系列(專業)修訂或制定我省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指導意見》(甘人社廳發〔2018〕2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條件標準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條件標準從下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陡拭C省建設工程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量化標準(試行)》(甘人事[2003]129號)同時廢止。